【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3年7月9日-13日组团赴俄罗斯参加第七届中俄博览会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湖北省商务厅赴俄罗斯参加第七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出访活动行程服务
(资料图)
二、服务内容:团组在俄罗斯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湖北省商务厅人员(2人);随行企业(2人)
(二)行程
第一天 7月9日(星期日)武汉-北京大兴-莫斯科-叶卡捷琳堡
上午:08:00-09:55武汉出发,搭乘中国南方航空国内航班CZ3117前往北京转机(不出机场);
13:25-16:35转乘俄罗斯航空国际航班CZ341前往俄罗斯莫斯科转机(不出机场);
下午:19:05-23:40搭乘俄罗斯航空航班SU1418前往俄罗斯叶卡捷琳堡。
第二天 7月10日(星期一)叶卡捷琳堡
上午: 参加第七届中俄博览会开幕式。
下午:参加第七届中俄博览会巡馆活动。
第三天 7月11日(星期二)叶卡捷琳堡-莫斯科
上午: 参加第七届中俄博览会城市国际青年商业合作论坛会-中
俄青年企业家合作成果和最佳实践交流会。
下午:参加第七届中俄博览会城市环境建设研讨会。
20:50-21:30搭乘俄罗斯航空航班SU1405飞抵莫斯科。
第四天 7月12日 (星期三)莫斯科-广州
上午:拜访莫斯科工商会,洽谈合作。
下午:走访莫斯科工商会企业代表。
21:25-11:55+1搭乘俄罗斯航空国际航班CZ656返回国内(广州)。
第五天 7月13日 (星期四)广州-武汉
上午:抵达广州机场(不出机场)。
下午:13:30-15:25搭乘中国南方航空国内航班CZ8672返回武汉,出访行程结束。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 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 城市间交通费用;
4. 保险费用;
5. 签证费用;
6. 服务费;
7. 开具票据的税费;
8. 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0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省商务厅
电话:18086072263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